赛事活动

Event activities

2016“和谐之音“中国青少年钢琴公开赛参赛规则

发布时间:2016-05-11         文字:【】【】【

● 赛事规则

1.参赛者必须按照各个组别的要求进行报名。

2.参赛者可同时选择参加多个组别的比赛,但须每个组别填写一份报名表。


3.所有参赛者必须先参加当地赛区举办的初赛。

4.已列明年龄限制的组别,报名时需提交参赛者书面身份证复印件。

5.对于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最终比赛结果,参赛者不得有异议。

6.参赛者必须于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,办理登记手续。

7.参赛者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,也不得转让他人或作为其他比赛之费用。

8.参赛者的演奏超过规定时间,评委有权叫停其演奏。

9.评委有权于比赛中途终止违规参赛者的演出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
10.所有乐谱或其复印件均不得于比赛中使用。

11.所有在场人士均需小心看管个人财物。如遗失,赛事委员会不负责。

12.参赛者如有违反比赛规则,赛事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
13.组委会有权在必要时对比赛时间和地点予以调整。